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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校园网账号实名制核查及未实名账号冻结工作的通知

李远洋/文字 /摄影 黄红、窦立君/审核 时间:2026-06-10阅读次数:17

各校园网用户:

为进一步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四条关于“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服务……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,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”的相关规定,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,切实保障校园网络安全、稳定、可溯源,防范“黑户”上网、非法蹭网等网络安全风险,学校近期组织开展了校园网账号实名制专项核查工作。

经核查,目前仍有部分校园网账号未按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完整、不真实等情况。自2026年6月15日起,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(以下简称网信办)将对未完成实名登记的账号实行冻结处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冻结范围

1.未绑定身份信息:账号注册时未提交身份证号、学号/工号或校园卡等实名信息。

2.信息异常:登记姓名与证件不一致、使用“测试用户”“管理员”“XX部门”等非真实姓名,或证件号码不符合规范编码规则。

3.长期未登录且无实名记录:超过6个月未登录,且从未完成实名验证的历史遗留账号。

二、冻结影响

账号被冻结后,将无法使用该账号接入校园有线网络及无线网络(Wi-Fi)等校园网络服务。

三、账号解冻及实名信息补录流程

账号被冻结需要恢复使用的用户,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解冻并补录实名信息:

线上自助办理(请扫描下方二维码,填写账号及实名信息进行登记。网信办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审核通过后自动恢复账号使用权限,将以短信通知【手机号请填写正确】)

二维码有效期至 2026710

四、温馨提示

1.关于个人信息保护:网信办将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所采集的实名信息仅用于网络安全管理和日志追溯,不作其他用途。

2.关于补录时限:请有关用户于2026710前完成实名信息补录。逾期未补录的账号,将予以注销并清除该账号的相关数据。

3.咨询方式025-85427673(李远洋)。


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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