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、部、处,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,持续深入推进智慧校园建设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取得实效,按照《南京林业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》(南林网〔2024〕2号)要求,请各单位(部门)报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(以下简称“网信工作”)人员相关信息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内容
各单位(部门)网信工作责任人、网信工作负责人(分管领导)、网信工作联系人。
1. 网信工作责任人:各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(部门)网信工作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所在单位(部门)的网信工作。
2. 网信工作负责人:各单位须指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网信工作分管领导,负责领导工作开展。
3. 网信工作联系人:明确一名工作人员(正式在编职工)担任网信工作联系人,负责工作联系和具体落实。
二、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
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网信办(教学五楼十层51003办公室),同时报送电子稿至ytduanmu@njfu.edu.cn。
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
2024年3月28日